昆明市去年新立地方法规3件 今年将修订限制养犬规定
2007年02月09日 春城晚报
广受昆明市民关注的《昆明市限制养犬规定》、《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将在今年完成修订和审议工作。昨日,在昆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培山作《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据悉,昆明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的工作中,全年新立地方法规3件,修订1件,废止1件;先后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为现代新昆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全市设立110个“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信箱”,进一步拓宽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
李培山表示,今年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上将有新进展,将做好《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的审议、报批工作;做好《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审议工作。据悉,在强化监督工作、增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实效上,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通过3硬招来取得新突破:一是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社会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市政府贯彻《药品监督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疾病导航
- 我帮老公战胜了阳痿
- 另类套套让女人高潮迭起
- 专业治疗白血病
- 尖锐湿疣--疱疹新突破
- 前列腺炎患者的福音
- 重现18岁少女的紧窄
- 祖传秘方专治子宫肌瘤
- 美少女创业买宝马
- 祖传秘方治疗癌症
- 痛风-风湿-07新突破
- [视频]检查乳房防乳癌
- 专业打造性感美女
- 上一篇文章: 携带宠物进地铁最高罚款500元
- 下一篇文章: 新乡市区养犬有了“紧箍咒”(图)
栏目精选
相关文章
每日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