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养犬管理规定将提请审批
2007年03月12日 济南时报
时报3月10日讯(记者 黄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将于3月20日在济南召开。备受市民关注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将提请本次会议审批;同时,《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一并提请审批。
据了解,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查济南、青岛、淄博三市提请审查批准的6件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具体包括《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济南市旅游管理条例》、《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淄博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与伊朗胡泽斯坦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审议人事任免案。
另外,会议还将书面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关于全省贯彻实施节能法、节能条例及资源节约视察情况报告和工作汇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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